学校各单位: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条例》的出台,在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桂档函〔20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未尽事宜,请与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闭老师,3260213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1/content_6928164.htm
档案馆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