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 保管期限 |
1 | 各中心、室工作计划、规划、调查材料、总结、报告 | 30年 |
2 | 各中心、室制定的规章制度、重要制度文件、教学科研成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 30年或10年 |
3 | 各中心、室有关研究课题申报、准备、实验、总结鉴定、申报奖励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 | 30年或10年 |
4 |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 永久或30年 |
5 | 各中心、室的重要会议记录 | 30年 |
6 | 各中心、室购买国产和进口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资料及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记录、图表等 | 永久或30年 |
7 |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或30年 |
8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 30年 |
9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