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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学院统一移交档案馆集中管理的教学档案

2023年02月24日 11:5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数学与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东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科技史与科技文化研究院)

序号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保管期限

1

本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30年

2

本学院编制的制度文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30年

3

本学院院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院史材料、院庆方案、日程安排、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名单、领导讲话、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等)

永久/30年

4

本学院举办(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科研学术会议或重要学术讲座等活动的议程、日程安排、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名单、领导讲话、论文集、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等(各学院将全套资料移交科技处或社科处统一归档)

30年

5

本学院举办(承办)的非科技类重大会议活动的议程、日程安排、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名单、领导讲话、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等(移交校办综合科统一归档)

30年

6

本学院与国内外单位合作、协作办学材料(合同、协议)

永久

7

本单位主办的国际比赛、竞赛等材料

30年

8

本单位的统计年报及重要材料

30年

9

全校性运动会(包括参加全国、省级运动会比赛文件材料)

永久或

30年

10

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教师名单及申报材料

30年

11

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建设、评估等有关材料

10年

12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13

举办各种培训班的报告、批复、入学通知、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员名单、成绩登记表、毕(结)业证书存根

永久

14

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材料电子文档

30年

15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集体照

永久

16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材料(移交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归档)

(1)成绩单

永久

(2)录取登记表(属人事档案,放入学生个人人事档案袋)

(3)学生登记卡

(4)论文评阅书(属人事档案,放入学生个人人事档案袋)

(5)学位申请书

(6)毕业生登记表

17

研究生毕业班集体照(移交研究生院统一归档)

永久

18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19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年

20

电子文件材料(本学院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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