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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学院统一移交档案馆集中管理的教学档案

2023年02月24日 11:59 

35. 归档责任单位:教学单位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中国-东盟法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文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民歌学院、传媒学院/国际传播学院、智能建造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东盟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科技史与科技文化研究院)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归档

时间

1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10年

次年5月底之前

2

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3

本学院举办(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科研学术会议或重要学术讲座等活动的议程、日程安排、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名单、领导讲话、论文集、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或实物等(各学院将全套资料移交科技处或社科处统一归档)

30年

4

本学院举办(承办)的非科技类重大会议活动的议程、日程安排、会议纪要、参加人员名单、领导讲话、活动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档案或实物等(移交校办综合科统一归档)

30年

5

本学院与国内外单位合作、协作办学材料(合同、协议)

永久

6

本单位主办的国际比赛、竞赛材料

30年

7

本单位的统计年报及重要材料

30年

8

全校性运动会(包括参加全国、省级运动会比赛文件材料)

永久或

30年

9

教师教学经验总结(获教学成果奖)

30年

10

获省部级优秀班主任工作总结

30年或

10年

11

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12

举办各种培训班的报告、批复、入学通知、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学员名单、成绩登记表、毕(结)业证书存根电子档案或实物

永久

当年6月底前

13

本科生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材料电子文档

30年

14

本科毕业班集体照

永久

15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材料(移交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归档)

当年6月底前

(1)成绩单

永久

(2)录取登记表(属人事档案,放入学生个人人事档案袋)

(3)学生登记卡

(4)论文评阅书(属人事档案,放入学生个人人事档案袋)

(5)学位申请书

(6)毕业生登记表

16

研究生毕业班集体照电子版(移交研究生院统一归档)

永久

17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次年5月底之前

18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年

19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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