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 时间 |
1 | 上级和本校关于安全、保卫、消防、人防、军训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 永久/30年 | 次年5月底之前 |
2 |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 10年 |
3 |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 永久/30年 |
4 | 本校安全、保卫等工作重要统计报表 | 永久 |
5 |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侦察、调查、处分结论材料及上级的批复、判决书 | 30年 |
6 | 本校师生员工案件的平反、复查处理结论及上级批复 | 30年 |
7 | 本校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材料 | 30年 |
8 |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军烈属名册和登记表(卡)、国家工作人员备案登记表 | 30年 |
9 | 年度征兵工作情况及入伍人员名单 | 30年 |
10 | 大事记 | 30年 |
11 | 重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预案 | 30年 |
12 | 安全、保卫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13 |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 30年 |
14 |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30年 |
15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 30年 |
16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