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 保管期限 |
1 | 上级和本校关于发展规划、机构设置、综合改革、学科等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 永久/30年 |
2 |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 30年 |
3 | 本单位编制的制度文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 30年 |
4 |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 永久/30年 |
5 | 本校规划建设、以及学科设置等工作会议的纪要、决议 | 永久 |
6 | 学校年度各类统计报表: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学科报表等(与电子版同步归档) | 永久 |
7 | 学科建设任务书、合同书、协议书 | 永久 |
8 | 学科建设规划、调研等有关材料 | 永久 |
9 | 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建设、评估等有关材料 | 永久 |
10 | 学校、各级优势特色学科、广西一流学科的申报、管理、评估等有关材料 | 永久 |
11 | 各单位、各部门专项规划汇编 | 30年 |
12 | 学校规划工作调研报告、简报 | 30年 |
13 | 各单位、各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责任书汇编 | 10年 |
14 | 其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15 |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 30年 |
16 |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30年 |
17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 30年 |
18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