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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归档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2023年02月24日 10:59 


序号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保管期限

1

上级和本校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式文件

永久/30年

2

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制度文件汇编等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30年

3

学校纪委、监察、巡察工作重要统计报表

永久

4

学校纪委、监察、巡察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30年

5

党员处分、复查材料

30年

6

重要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意见

30年

7

纪检案件材料(案件查处、政纪处分、撤销处分的报告、决定、批复、旁证材料、询问记录、录音、照片等材料)

30年

8

上级巡视工作重要材料

永久

9

纪委、监察、巡察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10

党风、党纪等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典型的、重要的)

30年

11

本单位纪检简报、巡视简报、纪检/监察工作文件汇编材料

30年

12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永久/30年

13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14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年

15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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