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归档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
序号 | 类 目 名 称 | 保管期限 | 归档 时间 |
1 | 上级和本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正式文件 | 永久/30年 | 次年5月底之前 |
2 | 本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 10年 |
3 | 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重要统计报表 | 永久 |
4 |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重要会议纪要、决定 | 30年 |
5 | 校内巡察反馈意见 | 30年 |
6 | 上级巡视工作重要材料 | 永久 |
7 | 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 30年 |
8 | 党风廉政、巡察等调查研究形成的文件材料(典型的、重要的) | 30年 |
9 |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 永久/30年 |
10 |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 永久/30年 |
11 |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 30年 |
12 |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 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