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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归档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2023年02月24日 11:44 


序号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保管期限

1

上级和本校关于研究生、学位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2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30年

3

本单位编制的制度文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归档)

30年

4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永久/30年

5

研究生、学位工作的各类重要统计报表

永久

6

博士、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册

永久

7

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清册

永久

8

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登记表

永久

9

在职研究生班或学位班毕业证、学位证申报和发放材料

永久

10

学位评定条件、办法

永久

11

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0年

12

研究生各类工作统计表(包括学科、专业建设统计报表等)

30年

13

研究生学籍变更材料年度总表(休学、退学、复学、转学、开除等)

30年

14

学位点评估重要材料

30年

15

研究生课程建设、课程表

30年

16

研究生意外事件处理材料

30年

17

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册

30年

18

研究生招生章程、简章、招生宣传

10年

19

研究生教学实习计划、总结有关材料

10年

20

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

10年

21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材料

(1)成绩单(含有电子公章的电子文件)

永久

 

(2)录取登记表

(3)学籍卡(含有电子公章的电子文件)

(4)年度研究生电子注册核对单

(5)中期考核表

(6)学位申请书

(7)毕业生登记表

22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书

永久/30年

23

本校研代会文件(请示、批复、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大会通过的文件等)

永久

24

研究生、学位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25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26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27

声像档案材料: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毕业证相片光盘(各毕业生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本单位(部门)重要活动照片、录音、录像

永久/30年

28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如研究生学位、研究生毕业集体照)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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