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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归档责任单位:人事处

2023年02月24日 11:07 

序号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保管期限

1

上级和本校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工资、社保、职称等人事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2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30年

3

本单位编制的制度、人事、人才、工资、福利等工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30年

4

人事、工资等各类重要统计报表

永久

5

关于机构、编制规划、计划报告及上级批复

永久

6

教职工聘任通知(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

7

教职工名册(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花名册等)

永久

8

教职工的录用招聘、调入的有关材料(包括行政介绍信、调令等)

30年

9

教职工调出的有关材料

30年

10

职工辞职、退职、离职、出国终止合同材料

30年

11

教职工公派进修人员名册、批件、协议等材料

30年

12

教职工因私请假或因私出国(境)有关材料

30年

13

年度教师进修情况汇总表、人员情况表

30年

14

人才引进、交流、申报、批复来校工作协议(劳动合同)

30年

15

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文件材料

永久

16

本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30年

17

晋升职务、职称调资人员汇总表

30年

18

教职工工资、津贴变动调整材料

30年

19

教职工死亡抚恤的处理情况及名单

30年

20

教职工受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的材料

30年

21

职称评审相关材料(如教职工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文件及材料)

30年

22

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审批材料

30年

23

人事、人才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人才项目(计划)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24

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永久/30年

25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26

复员、转业、军烈军属预备军人名册及拥军优属材料

30年

27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28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年

29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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