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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归档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

2023年02月24日 11:06 

序号

年度收集移交归档文件材料内容

保管期限

1

上级和本校关于发展规划、机构设置、综合改革、学科等工作的正式文件(由校办统一归档)  

永久/30年

2

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由校办统一归档)

30年

3

本单位编制的制度文件、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成果汇编材料(与电子文档同步移交)

30年

4

与外单位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

永久/30年

5

本校规划建设、以及学科设置等工作会议的纪要、决议

永久

6

学校年度各类统计报表: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学科报表等(与电子版同步归档)

永久

7

学科建设任务书、合同书、协议书

永久

8

学科建设规划、调研等有关材料

永久

9

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建设、评估等有关材料

永久

10

学校、各级优势特色学科、广西一流学科的申报、管理、评估等有关材料

永久

11

各单位、各部门专项规划汇编

30年

12

学校规划工作调研报告、简报

30年

13

各单位、各部门年度重点业务工作责任书汇编

10年

14

其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材料(先进集体、个人申报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等)

30年

15

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材料(大会议程、日程、发言稿、主持词等文件汇编和照片等)

30年

16

实物档案材料: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奖状(牌、杯、旗)、证书等材料;校际交流、对外交流过程中产生的纪念品、重要礼品等实物

永久/30年

17

声像档案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收集征集得到的具有重大保存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刻录光盘移交)

30年

18

电子文件材料(本部门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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